高姓宗亲联谊总会(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发展历程
发布时间:2023-04-28 来源:高若敏 浏览:281

高姓宗亲联谊总会(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从20061124日成立,至今,已经有九年三个月零十五天了,在这九年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在祖国经济、科学、社会、政治突飞猛进的大发展形势下,在我高姓宗亲中的最广泛联谊、特别是海峡两岸、海外高姓宗亲的联谊中,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大发展。在宗亲联谊这个大平台上,做了许许多多有利于高姓宗亲、有利于中华民族、有利于我们祖国的事情,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宗亲联谊、文化研究等工作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大发展、可喜成绩的取得是: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大陆高姓宗亲和台港澳高氏宗亲,以及海外高姓宗亲共同努力的结果。

一、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的建立和发展

祖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摧生和促进了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的建立和发展。

八十年代初期,祖国的改革开放,使台湾、港、澳及海外我高氏宗亲同其他姓氏宗亲一样,纷纷到大陆投资、并寻亲访祖。新加坡高新平宗长是在我国内第一位提出到大陆投资建企业,当时厦门政府还不敢迈这第一步,经请示,时任国务院总理的万里同志批准,高新平宗长成为海外华人到大陆投资建企业的第一人。随后有台湾、港、澳及海外各国家的高姓宗亲几十人到大陆投资并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同其他姓氏一样,台湾、港、澳及海外高姓宗亲也纷纷来大陆,有的带来老族谱,有的提供情况来祖国大陆寻祖、寻宗祠、寻祖墓、寻族谱。在这种情况下,19841120日,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的通知等文件,文件指出:"许多根在大陆的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思乡情日趋浓烈,他们也亟需利用家谱来寻找自己的血缘关系",鉴于台、港、澳及海外纷纷成立姓氏宗亲组织,常往内地寻亲,国家还颁布了在有关地区,还特别指出了在福建省成立姓氏文化研究和姓氏源流研究的组织问题。改革开放、国家的重视,为宗亲会的成立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福建、广东、浙江省各姓氏研究会自发产生,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前身,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应运而生。

2006年1123日至25日,借浙江高氏宗亲纪念先祖北宋名将"高琼逝世一千週年暨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为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会议在温州苍南县龙港镇龙华大酒店召开。会议主办人:忠余、明忠、福舜、福信。参加会议的有主办省浙江及辽宁、山东、湖南、安徽、福建、广东省代表125人。24日,纪念活动。25日上午,召开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大会选举高志超为会长,根据《章程》由会长高志超指定高路加为秘书长。

第一届(20062010)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在国家改革开放、国家重视宗族宗谱的形势下成立了。2007年,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在福建

省厦门市召开;2008年,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第一届第三次会议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会议将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更名为: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中华高姓宗亲总会;2009年,第一届第四次会议在河南商丘召开。

第二届(20102014)首先在湖南长沙召开了换届予备会议,会议以有投票资格的32人投票选举换届主任,候选人上届会长高志超、上届秘书长高路加,选举结果以26票比6票高志超当选换届主任。高志超指定高路加为修改《章程》组长。会后有部分人转移北京另成立了“华夏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中华高姓宗亲总会换届暨第二届第一次会议原定在山东省栆庄市召开,会议在枣庄宗亲会积极努力下,已准备就序,因某种原因,故又改在浙江省温州苍南县龙港镇龙华大酒店召开。会议有各省和台湾、港、澳以及海外宗亲代表3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无候选人、无记名投票选举高志超继续担任第二届会长,根据《章程》由会长高志超指定高若敏为秘书长。因高姓文化研究是在高姓宗亲联谊平台之上开展工作,故会议将会名更为: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并提出:"一个平台,三大支柱"的工作指导方针,即:宗亲联谊平台(包括与台港澳三地宗亲),续族谱、修宗祠、护祖墓;第二届第二次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参加会议的各省高姓宗亲代表(台港澳宗亲代表)以及列席宗亲达1000人;第二届第三次会议在湖南省岳阳市召开;第二届第四次会议与海口会议合并。

第三届(20142018)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第三届换届暨第一次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参加会议的各省和台港澳以及海外宗亲代表、列席宗亲1500多人。会议由正式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高昂为会长、高驰凯为理事长,根据《章程》由会长高昂指定高若敏为秘书长、指定高连亭、高立国为执行秘书长。高若敏、高连亭、高立国为常务副会长。执行秘书长高立国因身体原因,于2015年请辞,补湖北省高姓宗亲会常务副会长高文为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执行秘书长。成立以高昂、高驰凯、高若敏、高连亭、高文为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五人小组。会议提出了"传承、发展、上台阶"的第三届工作指导方针;第三届第二次会议在重庆市召开,参加会议的各省和台港澳以及海外宗亲代表、列席宗亲1700多人。

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召开了第一、二、三届会议,在会后的工作中,一届比一届丰富多彩,一届比一届成绩明显,一届比一届贡献突出,为维护国家大局、为高氏宗族、宗亲,为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取得了载入中华高姓历史史册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届时期的工作(20062010

1.在会长高志超等宗亲的赞助支持下,秘书长高路加出版了《高姓全史》,

并在广大宗亲中宣传出售;

2.在安徽省黄山第一届第三次会议上决定编撰《中华高姓大通谱•总谱》(后改名《中华高姓总谱》),成立了修谱领导机构的理事会,和编谱工作的编委会。并在北京、深圳、杭州、厦门(安溪)召开了编谱工作四次会议。高新平(新加波)、高锦煌(台湾)会长高志超带头捐款并召集全国和台港澳及海外高姓宗亲集资捐款;

3.由高新平(新加波)、高庆昌(山东)各捐资30万元人民币,以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名义在山东临淄姜太公墓立碑;

4.出版《渤海藏真》一至四期;

5.提出重修建设"高傒文化园";

6.开展四次宗亲联谊活动,由第一次会议125名高氏宗亲代表、列席宗亲参会,发展到安徽省黄山市的334人参会;

7.参加了由高新平(新加坡)领衔组织的2007年,在厦门召开的第一次世界高姓大会。

第二届时期的工作(20102014

在第二届“一个平台,三大支柱”方针指导下,开展了以下工作:

1.实施重修建设"高傒文化园"工作。高志超会长代头捐款11万元人民币,并号召组织海内外高姓宗亲捐资150多万元人民币,通过高庆昌、高洪智宗亲的两期施工,使荒凉杂草丛生的高傒旧墓变成初俱规模的"高傒文化园",恢复墓冢高度、尊立汉白玉高傒全身像(高628米)、重建汉白玉护栏、汉白玉高傒墓围墙(供介绍高傒生平、文化园建设捐款宗亲名录)、培土墓冢种植柏树。各地宗族、宗支捐款立碑近30多通。使山东省临淄区敬仲镇白兔丘村的高傒公文化园,成为海内外高氏宗亲祭拜春秋战国时期远祖的圣地。

2.编撰《中华高姓总谱》。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个别人分裂、带走《中

华高姓大通谱•总谱》资料。在201012月厦门五姓会议时,高新平(新加坡)、高锦煌(台湾台北市)、高武典(福建)等宗亲,力争维护继续撰修《中华高姓大通谱•总谱》,至3月份协调结果继续破裂,不得不被迫召开“327会议”(2011327日)重组编委会,总编仍为其保留空额。20115月,陕西时阔宗亲(咸阳师范学院校刊编辑)再次出面做工作未予成功,在分裂的《中华高姓大通谱•总谱》已经在北京交付印刷的情况下,总谱编委会又不得不招开“520”河南郑州会议,更名并研究《中华高姓总谱》的编谱工作。

2010124日至2011520日,等了他将近半年时间。201310月,重新编辑的《中华高姓总谱》印刷,共六卷3700页的《中华高姓总谱》巨谱,至交稿时仅仅用了两年半的时间。

3.宗亲联谊活动轰轰烈烈。第二届第一次苍南会议参会代表、列席宗亲252名;第二届第二次昆明会议参会代表、列席宗亲近1095名,达到参会人数历史最高;第二届第三次岳阳会议参会代表、列席宗亲近426名。

4.出版《中华高姓(渤海藏真)》五至八期。

5.组织宗亲参加了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泉州、彰州、台湾(高雄)海峡两岸民间论坛;进行两次两岸高姓族谱对接。为印尼、菏兰、台湾宗亲寻祖成功,并为其找到宗祖和族谱。

6.组织宗亲参加了两次世界高姓宗亲恳亲大会。一次是2010年,组织大陆宗亲550人,赴台湾台北市阳明山中山楼参加第二次世界高姓恳亲大会;一次是2013年,组织大陆及海内外宗亲1180人参加郑州第三次世界大会。会议来自台湾、香港、澳门以及海外韩国、新加坡、英国、泰国等国家的高姓宗亲。会议增强了海峡两岸及海外宗亲的宗亲情谊。

7、组织宗亲参加了两次(吕卢高纪许,同出姜太公,)烈山五姓会议(该会创会在菲律宾,多年在菲律宾、美国等组织召开会议)。国內的这两次会议,一次在福建厦门,一次在湖北随州(烈山),扩大了高姓宗亲与其他海外姓氏同胞的联谊,并将会议转移到祖囯的大地上召开。

8.提出建设“中华高姓大宗祠(暂名)”。

第三届时期的工作(20142018

第三届自2014112日成立以来,换届才仅仅一年四个月,在“团结、传承、发展、上台阶”的工作方针指导下,宗亲会工作有了突破性的开始。组织建设总会经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批准,名称仍确认为: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

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同意成立:华夏高姓文化研究会和中华高姓简史编辑委员会,在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中开展工作。成立了“高姓女子工作委员会”。

文化成绩经第三届努力工作,于2015816日,《中华高姓总谱》被第二届中国品牌文化管理年会颁发"2015年中国品牌文化十大范例"荣誉证书。又在2014年被中国姓氏文化研究会、海峡姓氏文化研究院授予"杰出成果奖"。成功召开了第一次大会:在重庆市,成功举办了第三届第一次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宗亲联谊大会,参加会议代表和列席宗亲1700余人,为历史上参会人数最多的一次大会。

广泛开展宗亲联谊:志超老会长牵头加強了对台湾、香港、澳门宗亲的联系,便于今后的工作。推进了山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新彊、内蒙古、上海、广东深圳宗亲会的成立和加紧筹备工作。

继续编撰《中华高姓总谱》第七、八、九卷。《总谱》的编目设置适宜不间断的编下去,第七、八、九卷计划在2016年底前出版(已经在湖北会议上颁发)。

成功召开了多次重要会议。20151月北京会议,2015年张家界会议、201510月黄果树会议的成功召开,为第三届工作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巩固了以高昻会长为首、理事长高驰凯和秘书长高若敏以及执行秘书长高连亭、高文五人小组组成的核心组织机构。201511月,在高昂会长正确领导和五人小组的大力推动下,在重庆成功召开了第三届第二次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宗亲联谊大会,参加会议代表和列席宗亲1700余人,为历史上参会人数最多的一次盛会。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是全国唯一最高联谊机构(平台),由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批准的华夏高姓文化研究会和中华高姓简史编辑委员会隶属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欢迎所有以高字冠名的各种研究会与中华高姓宗亲联谊总会(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联系联谊。

三、关于国家对宗亲会组织的管理

当前国家对宗亲会的管理有两种方式,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掛靠,就算是“合法”的了,有二级组织、三级组织,最高直接管理机关按活动性质不同由民政部、文化部分别管理;另一种是未经批准,属松散型组织,根据地方民政部门的口头答复:只要是在开会时,拥护社会主义,不非法集资,人数达到一定数额,报经公安部门批准就可以进行活动。这是因为宗亲会、宗亲的活动有其特殊性:一是优秀历史文化很大一部分是靠宗族血缘关系的传承;二是大陆与台港澳及海外宗族割不断的血缘联系。这是基础。又有一个法律问题。

首先,说说法律问题。我们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但又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宪法》制定一级法律(国务院只能根据法律制定行政法规),我们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沒有制定关于群众组织这方面的一级法律,可以说,姓氏文化研究组织与宗亲联谊组织的申请成立无法可依。国务院可根据《宪法》行施职权,但无权直接根据《宪法》制定行政法规,可民间组织由文化部、民政部直接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就把事管起来了,这不附合《立法法》。文化部、民政部只有权应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才能制定行政规章,可是囯务院没有也不可能有这方面的行政法规。所以说在这方面可以说是“无法可依”。这些制定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职权划分不但《宪法》有规定,而且《立法法》也有规定。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行政规章,但有法律位阶之分,分为: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位阶不同制定的权利机关、行政机构不同。如果下位阶的法与上位阶的法有冲突,依上位阶的法为准绳;制定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必须附合上位法。因此,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宪法》制定一级法律,国务院只能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人大常委会也要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可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自治条例。因此,民间组织处于无法可依阶段。如果从严考虑这个问题,法律施实的原则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公民、法人或社会其他组织可为;相反,法律没有规定的,人民政府及各人民政府的机构则不可为。

现状就是这样,我们怎么办,就是按开头所说的那两种国家管理方式做出相向行为。遵守那两种管理方式中的哪一种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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